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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室建设标准之3—使用要求

时间:2018-06-19 14:49 作者: 京师博仁

      三、心理咨询室人员组成
心理辅导室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专兼职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经过岗前培训,具备心理辅导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定期接受一定数量的专业培训。
 
      四、心理咨询室使用要求
 
京师博仁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类挂图
京师博仁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类挂图
 
      1.咨询室要定期开放,可以根据学生数量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开放时间。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均应开放,课间、课后等非上课时间应有一定时间向学生开放,并安排专人值班。
 
      2.学校心理咨询室可以根据咨询室设置情况和求助者的需求,提供多种形式的咨询服务。如:现场咨询、通信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
 
      3.全心全意为求助者服务,尊重并积极关注每一位来访者。未经本人或监护人的允许,不得擅自向其他人透露求助者的各种隐私,包含但不限于心理测量结果和咨询记录等;与来访者保持适当的人际距离。
 
      4.没有掌握心理测量有关知识和方法的咨询人员不得对求助者进行心理测量。不得使用盗版、信度和效度差、不符合学生特点的量表。不经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不能强迫学生进行各类心理测量。
 
      5.在咨询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求助者情绪,如遇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校领导和有关方面人员汇报。
 
(责任编辑:yu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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